GB/T1499.2《鋼筋混凝土用鋼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已經于2018年2月6日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以2018年第2號公告批準發布。該標準編號為GB/T1499.2-2018,將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實施。
本標準與GB/T 1499.2-2007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增加了冶煉方法;
—取消了335MPa級鋼筋;
—增加了600MPa級鋼筋;
—增加了帶E的鋼筋牌號;
—對長度允許偏差、彎曲度適當加嚴;
—對重量允許偏差進行了適當加嚴,明確重量偏差不允許復驗;
—將牌號帶E的鋼筋反向彎曲試驗要求作為常規檢驗項目;
—增加了鋼筋疲勞試驗方法的規定;
—增加了金相組織檢驗的規定;
—增加了宏觀金相、截面維氏硬度、微觀組織及檢驗方法;
—增加橫肋末端間隙的測量方法;
—將表面標志軋上“經注冊的廠名(或商標)”改為“ 企業獲得的鋼筋混凝土用熱軋鋼筋產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后3位)”,刪除了“公稱直徑不大于10 mm的鋼筋,可不軋制標志,可采用掛標牌的方法”;
—刪除了附錄A《鋼筋在最大力下總伸長率的測定方法》。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參考ISO 6935-2: 2015 《鋼筋混凝土用鋼第2 部分:帶肋鋼筋》編制,與ISO 6935-2: 2015 的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
本標準關于鋼筋正反彎曲做了以下規定:
1.彎曲性能
鋼筋應進行彎曲試驗。按下表規定的彎曲壓頭直徑彎曲180°后,鋼筋受彎曲部位表面不得產生裂紋。

鋼筋牌號與彎芯尺寸規格
2.反向彎曲性能
A.對牌號帶E的鋼筋應進行反向彎曲試驗。經反向彎曲試驗后,鋼筋受彎曲部位表面不得產生裂紋。
B.根據需方要求,其他牌號鋼筋也可進行反向彎曲試驗。
C.可用反向彎曲試驗代替彎曲試驗。
D.反向彎曲試驗的彎曲壓頭直徑比彎曲試驗相應增加一個鋼筋公稱直徑。
3.拉伸、彎曲、反向彎曲試驗
A.拉伸、彎曲、反向彎曲試驗試樣不允許進行車削加工。
B.計算鋼筋強度用截面面積采用表2所列公稱橫截面面積。
C.反向彎曲試驗,先正向彎曲90°,把經正向彎曲后的試樣在100℃±10℃溫度下保溫不少于30min,經自然冷卻后再反向彎曲20°。兩個彎曲角度均應在保持載荷時測量。當供方能保證鋼筋經人工時效后的反向彎曲性能時,正向彎曲后的試樣亦可在室溫下直接進行反向彎曲。

鋼筋正反彎芯尺寸規格
修訂后標準強度等級的調整對高強鋼筋的推廣應用、促進節能減排將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冶煉方法的調整為打擊和取締地條鋼提供了技術支撐;增加金相組織檢驗要求及其配套檢驗方法,作為判定熱軋鋼筋和穿水鋼筋的依據,可有效避免用穿水鋼筋仿冒熱軋鋼筋;加嚴尺寸和重量偏差規定并明確重量偏差不允許進行復驗,對產品質量的進一步提高提供了重要保障。
本標準實施后,將對提升我國熱軋帶肋鋼筋產品的質量、促進節能減排、淘汰落后產能產生積極的推進作用,并能更好的滿足房屋建筑、橋梁、鐵路、公路等領域對熱軋帶肋鋼筋的需求。
多功能鋼筋彎曲試驗機產品技術參數:
主油缸最大試驗力 (kN) 300
主油缸工作行程 (mm) 500
主油缸空載推進速度 (mm/s) 0.5-4 (無極調節)
副油缸最大成型力 (kN) 200
副油缸工作行程 (mm) 40
支輥直徑 (mm) 45
支輥間距離 (mm) 10-650
最大管材試樣外徑 (mm) Ф6-Ф50
主機外形尺寸(長×寬×高)(mm) 1470x735x2555
液壓油量 (L) 110
電源功率 (kW) 5.5
重量 (kg) 約1700